根据团市委《关于评选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的通知(沈团发200746】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市长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决定推选以下四名同学参评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名单如下:

赵明明(药学院70期)

姜喜凤(制药工程学院71期)

荣(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71期)

朱玲娟(中药学院71期)

公示时间20071113日——20071119日,如对以上参评同学有异议,在规定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至校团委。要求反映情况真实,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

书面材料投送至机关楼一楼收发室84号信箱,校团委办公电话2398605323986056

 

校团委

200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