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团市委《关于评选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的通知(沈团发2007【46】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市长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决定推选以下四名同学参评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名单如下:
赵明明(药学院70期)
姜喜凤(制药工程学院71期)
牟世荣(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71期)
朱玲娟(中药学院71期)
公示时间2007年11月13日——2007年11月19日,如对以上参评同学有异议,在规定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至校团委。要求反映情况真实,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
书面材料投送至机关楼一楼收发室84号信箱,校团委办公电话23986053,23986056。
校团委
200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