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校历安排,2008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7月21日—8月29日放假,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开学。
2、教师:在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和做好下学期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可与学生同时放假,8月30日上班。其他教职工(含教辅人员):7月23日—8月27日放假,8月28日上班。
3、后勤集团等有关部门:可根据生产、生活及工作情况妥善安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将安排意见报校办。
二、放假有关事宜:
1、各教研(研究)室要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各院自行安排。
2、各院将《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登记表》核准后于7月21之前交到组织人事部。
3、授课教师将本学期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以及考题、考卷于7月21日前送至研究生处。
4、本学期有课的教师将学生最后一科考试成绩单,于7月21日下班前交至各学院办公室,各学院将补考学生名单于7月22日下班前报到教务科。
5、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办、校办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学校稳定、安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6、各部门、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彻底进行卫生大清扫,清除垃圾污物。
7、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分别报到校办和武装保卫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对漏岗而未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单位领导及值班者责任。
8、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放假期间如离开沈阳,请把去处、离沈时间及通讯方式报校办。
9、假期用印时间安排:
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请需用校印的部门遵此时间办理。
10、假期值班时间做如下调整:(校总值班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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