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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校长办公室  日期:2008-01-18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校历安排,2008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1月21日—3月1日放假,3月2日报到注册,3月3日开学。
  2、教师:在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和做好下学期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可与学生同时放假,3月3日上班。其他教职工(含教辅人员):1月23日—2月27日放假,2月28日上班。
  3、后勤集团等有关部门:可根据生产、生活及工作情况妥善安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将安排意见报校办。
  二、放假有关事宜:
  1、各教研(研究)室要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各院自行安排。
  2、各院将《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登记表》核准后于1月21日前交到组织人事部。
  3、授课教师将本学期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以及考题、考卷于1月21日前送至研究生处。
  4、本学期有课的教师将学生最后一科考试成绩单,于1月21日下班前交至各学院办公室,各学院将补考学生名单于1月22日下班前报到教务科。
  5、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放假前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武装保卫处对机要、要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各级领导要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6、各部门、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彻底进行卫生大清扫,清除垃圾污物。
  7、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分别报到校办和武装保卫处。值班人员要监守岗位,认真负责,对漏岗而未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单位领导及值班者责任。
  8、校领导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放假期间如离开沈阳,请把去处、离沈时间及通讯方式报校办。
  9、假期用印时间安排:
  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请需用校印的部门遵此时间办理。
  10、假期值班时间做如下调整:(校总值班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沈阳药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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