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沈阳药科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沈药大教字[2004] 15号)和《关于下发沈阳药科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沈药大教字[1998] 07号)的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上报相关结题材料。
1. 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组织各项课题负责人认真总结项目的研究成果和实施情况,并填写《沈阳药科大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题验收表》;
2. 12月20日之前将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和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如项目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等(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吕阿丽,联系电话:6061。
第二阶段: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是提高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素质和教育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对学校教学改革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本次结题工作。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题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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