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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在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建立“教学实习基地”
来源:教务处 药学院 日期:2008-03-13 |
2008年3月10日,在药学院物化教研室主任李三鸣教授的积极联系和引荐下,受毕开顺副校长的委托,教务处罗向红处长、研究生处施伯炎副处长,药学院潘卫三院长、赵怀清书记、赵春杰副院长等六人与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刘全所长等领导一起,就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在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设立教学实习基地一事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双方达成共识,正式签订了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协议并举行了“沈阳药科大学教学实习基地”揭牌仪式。
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暨农业部饲料质量及畜产品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是兽药、饲料及畜产品有害物质质量监督、检验与鉴定的法定专业技术机构,配备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氨基酸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200余台先进的设备,主要承担国家农业部、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委托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产品的质量检测以及有害物质残留的监测工作。
签字结束仪式后,潘卫三院长等在刘全所长的陪同下参观了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面积约3000平方米的第1~4检测室。双方都表示,将以这次本科生的教学实习为起点,进一步加强沈阳药科大学与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的多方面合作,包括科研项目合作、研究生的联合培养等更高层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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