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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室在校长领导下,对学校所属行政部门和行政工作人员实施检查和监督。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正建设。检查校内有关部门的会计帐目及相关资产。对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遵守法规实施审计监督,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决定、命令及本校规章制度,对存在的违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
2.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违法乱纪、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的行为;
3.实施效能监察,避免经济损失,制止铺张浪费。参与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调研和招标工作;
4.负责组织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教育;
5.负责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实施审计;对学校所属的产业及经济实体实行有计划审计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6.参与学校所属产业、经济实体经济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对学校投资的小型基本建设和大修工程任务的预算、决算实施审计;
7.负责草拟学校内部监察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我校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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