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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纪检监察审计室公告

(2002.12.03)
    今年,我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校医院医药费报销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审计。根据群众举报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取证工作,最后查清了学校个别人虚假或不合理报销医药费问题。
涉于本案的有三名当事人。经于本人谈话,三人已将虚假或不合理报销的医药费共计50331.47元退还学校。考虑三名同志承认错误态度较好并积极退款的实际行动,决定其中一人因数额较大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调离原岗位,另外二人免于处分。

(2002.12.20)
    今年检察审计室配和社会审计事务所对基本建设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送审额994万元,审减额155万元,审减率16%,除配合社会审计外,我们自己完成校内维修项目审计21个,送审额1,462,254元,审减额91,947元,审减率达到5%。

(2003.03.04)
    近四年来几位本着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精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件,其中反映有关部门干部管理服务等方面问题9件,反映干部经济问题或其他方面问题的10件,经调查其中3件属于基本失实,其他7件(11人次)基本属实。先后查办了有关部门私自处理废锅炉、私分储蓄代办费、私设“小金库”、截流应向学校缴纳的对外服务创收费、2件3人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1件3人虚假报销医药费等违纪案件。根据违纪的情节和性质分别给予了不同的处理。属于违纪情节较轻并对问题认识较深刻的,对有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成他们退款退物,做出深刻检查;属于违纪情况明显,影响面较大的,对有关人员或部门进行全校通报,退回违纪所得,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四年来,对涉及违纪的5人进行了谈话教育,5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1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调离现岗位和经济处罚。纪委、监查室通过查办违纪案件,共为学校追回违纪金额86,720.39元。

Tel:024-23843711-       E-mail:  syjjj@sohu.com    版权所有:沈阳药科大学纪检监察审计室